2021-09-13

关于下达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1〕44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苏政办发〔20217号)和《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苏自然资函〔2021149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国土整治、耕地保护及其他相关支出。请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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