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五、加大对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人员的薪酬激励

【政策点】

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项目承担单位落实)

【操作政策】

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员,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

——《关于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71号)

【政策点】

项目负责人年薪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并单独核算。(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

【操作政策】

科研项目负责人年薪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并单独核算。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苏财教〔2018176号)

【政策点】

项目负责人年薪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相应增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操作政策】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密集度、科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因素,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关于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71)

【政策点】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立项时与省有关部门确定人员名单和年薪标准,并报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操作政策】

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项目研究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实行年薪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签订合同时确定人员名单、年薪标准和考核要求等,并按规定到省有关部门备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18356号)

探索试行多元化薪酬分配制度,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员,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

——《关于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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