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仍需要至相关科技部门登记后才能申请税务上的加计扣除优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六条申报及备案管理中第三款:仅有“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才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其他研发项目仅需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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